
查验内容
1.设置位置。
2.外窗开启方式,开启面积。
3.防烟分区内任一点与最近的自然排烟窗(口)之间的水平距离。
主要标准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 第4.3.1~4.3.7、5.2.6、6.4.5条
5.2.6 自动排烟窗可采用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和温度释放装置联动的控制方式。当采用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时,自动排烟窗应在60s内或小于烟气充满储烟仓时间内开启完毕。带有温控功能自动排烟窗,其温控释放温度应大于环境温度30℃且小于100℃。
6.4.5 排烟窗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型号、规格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安装应牢固、可靠,符合有关门窗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应开启、关闭灵活;
3 手动开启机构或按钮应固定安装在距楼地面1.3m~1.5m之间,并应便于操作、明显可见;
4 自动排烟窗驱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并应灵活、可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操作检查、动作检查。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 第4.5.3条
4.5.3 防烟系统、排烟系统的手动控制方式,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手动控制送风口、电动挡烟垂壁、排烟口、排烟窗、排烟阀的开启或关闭及防烟风机、排烟风机等设备的启动或停止,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动、停止按钮应采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并应直接手动控制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动、停止。
查验方法及要求
1.测量室内净高,大于3米的,检查储烟仓内可开启排烟窗(口)的有效面积,应符合消防设计文件及相关要求;小于等于3米的,需检查按净高一半以上高度内的可开启排烟窗(口)的有效面积,应符合消防设计文件及相关要求。
2.检查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手动开启装置;检查设置在高位不便于直接开启的自然排烟窗(口),应在距地面高度1.3m~1.5m处设置手动开启装置或电动按钮。
3.检查手动开启装置,应安装牢固、可靠,且开启、关闭灵活,并应符合相关门窗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4.核查净空高度大于9m的中庭、建筑面积大于2000㎡的营业厅、展览厅、多功能厅等场所,应设置集中手动开启装置和自动开启设施。
5.检查自动排烟窗,应能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测试其的运行开启时间,应相关要求;检测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手动控制自动排烟窗的开启或关闭,其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6.测量防烟分区内任一点与最近的自然排烟窗(口)之间的水平距离应符合消防设计文件及相关要求。



苏公网安备320581020021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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